【泰國世界日報訊】根據皇宮辦事處於2月27日公布的第183/2560號命令,撤掉尊蓬警上將公職,因其在任職期間利用公職便利為自己謀求私利,存在嚴重的違紀行為。該命令由政府總理巴育上將簽署生效。 根據巴育總理簽署的撤職命令,尊蓬警上將此前擔任皇宮辦事處副秘書長的行政公務,參與安全及特別事務工作,屬於高層管理職務。鑒於尊蓬警上將在任職期間利用公職便利,為自己謀求私利,並牽涉政治領域事務,為國家安全帶來威脅,因此必須下令將其撤職。 皇宮辦事處經過審議認為,尊蓬警上將上述行為屬於嚴重危機,已經違反2008年行政官員規章制度條例第85(4)項條款的規定。因此,皇宮秘書處憑藉2008年行政官員規章制度條例第97項條款、2009年皇宮行政官員規章制度條例第11項條款賦予的權力,將尊蓬警上將撤職。 此外,依照規定,當事人可以在接獲命令之日起的30天內,向皇宮辦事處提交上訴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