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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曼谷叻差拉披色路初級刑事法庭昨天(22日)就UFUN傳銷案的22名被告宣判刑罰,以詐騙罪判處22名被告1萬2200年有期徒刑,第一被告李建(又名阿迪- 馬來西亞籍華僑)被判處1萬2257年徒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實際刑罰為50年有期徒刑,處罰UFUN傳銷公司上繳12.25億銖罰款,隨後會全數歸還給2451名受害者。該公司164名成員涉嫌傳銷犯罪,警方逮捕43人,有27人逃出境外(20男7女),39人逃入泰國(19男20女)。 叻差拉披色路初級刑事法庭宣判,UFUN傳銷公司頭目李建、太平洋聯合發展銀行(UDBP BANK)前經理Kevin Lai(馬來西亞籍)、太平洋聯合發展銀行前副經理Yang Yuan Zhao(中國籍)等1-43號要犯聯合詐騙2451名受害者錢財、聯合誘騙民眾投資等5項罪名,原數歸還2451名受害者逾3.56億銖(包括每年7.5%利息)。據了解, 太平洋聯合發展銀行(UDBP BANK)除了是非法的假銀行外,其存在的主要目的是協助UFUN集團把所有錢從泰國洗出去到其他國家。 據了解,UFun是以非常複雜的營運模式來經營及銷售化妝品及保健品予旗下會員,但是該公司的真正目的非銷售旗下產品,而是以人招人方式擴大會員人數。李建是公司大股東,而一對泰國夫婦則是公司第二和第三股東,以高額回報誘騙民眾投資,總部設在曼谷,依靠網絡持股形式發展下線,成為會員需要繳納1萬7000銖會員費,然後可以購買各種股份,買得越多獲得分紅越多,發展下線可以得到其他分紅。 該公司的會員制分成1星會員、2星會員、3星會員、4星會員,最高則是5星會員,投資金額高達5萬美元,在升級成為這些星級會員後就可享有更多的優惠折扣。另外會員也被鼓勵購買該公司推出的U幣(U-Token),以購買該公司旗下產品,在泰國狠吞380億泰銖,逾2000名受害者被騙。 初級刑事法庭判處第1、2、4、6、11、12、13號被告詐騙民眾錢財罪成立,判1萬2255年徒刑,涉嫌跨國犯罪,每人再判處10年有期徒刑,共計1萬2265年徒刑,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每名被告最高徒刑實際為50年有期徒刑。第7被告涉嫌詐騙罪、電腦犯罪等,被判處1萬2267年徒刑,實際最高徒刑為50年有期徒刑。第5、15、16、17、19、22、23、27、29、31、36、37、40、42號被告判處1萬2255年徒刑,實際最高徒刑為20年有期徒刑。上述被告詐騙2451名受害者共計逾3.56億銖(包括每年7.5%利息)。22名被告不服判處,其相關律師在準備向上訴法庭遞交上訴書。 國家打擊傳銷聯合會主席表示,為了更大力度打擊UFUN傳銷犯罪行為,希望民眾配合工作,發現身邊有非法傳銷組織及時上報,如果警署不受理報案,民眾可以直接將名單轉交到國家打擊傳銷聯合會,屆時將直接遞交國家總警署處理,成立UFUN特別案件工作組,以便加速了結該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