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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副總理威沙努昨天(26日)表示,會修訂相關法規讓為獲得證據進行電話竊聽的做法符合法律規定,同時承諾不會侵犯到民眾的基本權益。 負責法律事務的副總理威沙努表示,日前的內閣會議討論到部分法規的修訂議題,其中包括授權執法人員為獲得法律證據而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電話竊聽的議題,而依照相關規定,進行電話竊聽必須有法庭簽發的准許令,或有反洗錢委員會、打擊刑事犯罪委員會、特別案件調查廳(DSI)等機構的特許,而這種做法不會侵犯到民眾的基本權益,法庭也只會准許在特定時間和有限的情況下進行電話竊聽,以作為法律證據。 對於媒體權益保護法草案的擬定,威沙努指出,該草案正處於推動國家改革議會的初步擬定階段,希望媒體不要過於擔心,擬定該草案是為了維護社會整體利益,同時也避免政府勢力對媒體新聞報導自由的干預,推動國家改革議會將定期向政府通報該草案的擬定進展。 威沙努強調,政府承諾擬定的內容不會與憲法相抵觸。因為憲法第77項條款已就此作出明確規定,政府不可能隨意取消對涉及違規媒體的經營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