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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若WhatsApp群組成員散播假消息,馬來西亞政府將考慮對付管理員! 據《每日新聞》報導,通訊及多媒體部副部長再拉尼表示,政府考慮援引現有的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對付無法控制群組成員散播假消息的WhatsApp群組管理員。 在有關法令下,任何散播假新聞、毀謗、煽動、欺詐及公開被禁止的通訊記錄,即官方機密法令下的資料等上述罪行,都可能遭到對付。 他指出:「依據不同案件的的案情,群組管理員可被傳召協助調查……無論是假資料、不實消息或有意毀謗,管理員必須對其群組成員負責。如果管理員直接參與或刻意讓假消息散播,將會被對付。」 再拉尼指出,WhatsApp群組管理員必須更有責任管理群組成員,以確保沒有散播假消息,同時成為守門員過濾不實的新聞。 與此同時,消費人協會聯合會(FOMCA)副主席莫哈末尤索夫指出,判罰WhatsApp管理員的建議必須及時執行。 他說,散播假消息不僅在社會引起民眾惱怒,且將威脅國家安寧。他指出:「在印度,當地政府推行新法令,即群組成員散播假消息,有關群組管理員可被判監禁……雖然是群組成員散播假消息,但管理員將會面臨懲罰,因為沒有過濾及刪除假新聞,而是任其散播。」 不過,他認為,有關刑罰不應該太重,相反地,對於首次違法者,應該給予警告。 根據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最高刑罰是罰款不超過馬國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一年或兩者兼施;至於在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下,罪成者可被強制性監禁1至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