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李光耀出殯時,子媳跟在遺像後面。第二排由左至右依序是林學芬與丈夫李顯揚、李顯龍與妻子何晶以及李瑋玲。(美聯社) 【泰國世界日報繫綜合報導】引起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三兄妹紛爭的李光耀故居,對李顯龍和執政的人民行動黨而言,是珍貴的政治資產;對他弟弟李顯揚來說,代表潛藏的巨大經濟利益,妹妹李瑋玲未婚也沒有子女,打算在這裡終老。 位於星國歐思禮路38號的這棟帶頂樓的平房,是李光耀生命的關鍵指標,見證諸如新加坡爭取自治和獨立建國過程。人民行動黨於1954年成立前,當時的創黨成員多次相聚在此處的地下室開會,討論黨名、黨徽、政黨理念及新加坡未來處境等。 李光耀於2011年到2013年間先後立了7個遺囑版本,最初幾個版本主張過世後要拆除,第5及第6版卻刪除拆除條文,最終版再度出現。生前受訪時,李光耀表明身後應予拆除。 不僅如此,李光耀還主張變更歐思禮路限建兩層樓的規定,拉抬房價。星國現在房價是1975年的15倍,李光耀的故居在過去10年價格倍增。如果能改建,3、400坪的地價上看5億台幣。若是被列為歷史建築或古蹟,則免談。 故居原本由李顯龍繼承,他宣稱當初有意以星幣1元(約台幣22元)的象徵價賣給妹妹李瑋玲但遭拒,隨後以市價賣給弟弟李顯揚,並將所得全數捐做慈善。 李顯揚說,完成父母的遺願是他唯一的目的。他並沒有想過拆除故居後的下一步要做什麼,不過姐姐李瑋玲會住到終老。李顯揚還說,應該到法院確認遺囑的有效性。 新加坡政治學者何啟良說,他不清楚為何李顯龍堅持保留故居,但李光耀的態度相當明確,就是反對人身崇拜,這種歷史意識相當可取。「然而,李光耀歷史遺產一直都是人民行動黨的政治資本,這對李顯龍來說,也是具備同樣的意義。」 新加坡副總理張志賢指出,李光耀的故居具有歷史價值,政府有責任對其中涉及的公共利益進行討論。張志賢表示,委員會已要求相關的政府機關研究各種可能性,諸如拆除房子,但保留曾見證重要歷史事件的地下室,同時設立一個文物館。 新加坡人在論及李光耀故居時,多存有相當的感情,因此十分關注如何處置。新加坡榮譽國務資政吳作棟認為,應尋找折衷方案,支持政府謹慎處理的態度與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