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曼谷20日電綜述】泰國禁止任意出售「笑氣」,監管仍有漏洞,近來,過量吸食「笑氣」導致嚴重身體損傷的案例在國內引發持續關注,「笑氣」較易獲得,危害不容忽視。雖然泰國對吸食者尚未有懲戒措施,但法律禁止未經許可私自銷售「笑氣」。 據報道,吸食「笑氣」在2008至2009年前後由外國遊客傳入泰國。在外國遊客集中的曼谷考訕路、泰國南部海島等地是吸食「笑氣」的「重災區」。 泰國媒體2014年在考訕路拍攝的視頻顯示,商販攜帶笑氣罐,通過奶油槍將「笑氣」注入氣球出售,不少西方遊客、泰國本地人就在路邊吸食。泰叻電視台今年5月報導,考訕路仍然存在出售「笑氣」的商販。 在泰國,學名一氧化二氮的「笑氣」屬於違禁類化學品。泰國1967年的《藥物法》規定,未經許可私自提供「笑氣」可被判不多於5年的有期徒刑及處以不超過1萬泰銖的罰金。 泰國警方近年來致力於抓捕非法銷售「笑氣」的攤販。2015年8月30日,警方在閣帕岸島抓獲了一名出售「笑氣」氣球的30歲男子,繳獲笑氣罐及780枚氣球,這名男子表示外國遊客非常喜歡吸食「笑氣」,做這個生意收入也不錯。 今年3月13日,警方在閣帕岸島「滿月派對」抓獲6名涉嫌非法銷售違禁類藥品人員,其中有兩人涉嫌販賣「笑氣」,並同時繳獲了2個笑氣罐和1400個氣球。 近年來,泰國輿論加強了對吸食「笑氣」危害的報導。2016年12月,一名澳洲女子深夜在曼谷遭強姦,警方調查顯示,這名女子之所以能被帶走,就是因為吸食「笑氣」後導致意識不清。 「笑氣」在醫療和工業方面用途廣泛,泰國面臨難以從源頭規範的問題。記者在當地社交媒體上搜索關鍵詞,發現仍然有人線上售賣「笑氣」。 此外,在一些西方人集中的娛樂場所也還存在賣「笑氣」的商販,如何更有效打擊「笑氣」商販是泰國面臨的一大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