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臉書網友「Phakit Chotsombatsakul」20日在著名主頁YouLike上發帖,並附上鄔隆他尼府直轄縣交通警察開出的一張罰單,罪名為駕駛時玩手機(瀏覽GOOGLE地圖)。此消息在網上廣泛流傳後,引發爭議。曼谷交通警察總長乍拉訕警少將隨後親自出面澄清,指網友確實違反交通法,同時呼籲民眾在車內安裝輔助工具,以保障自己及他人安全。 乍拉訕警少將表示,根據臉書發貼內容,雖然網友聲稱自己是在車輛完全停止的狀態下,才取出手機打開GOOGLE地圖搜查路線,但卻被交通警察提控駕駛時使用手機(瀏覽GOOGLE)罪名。按照陸路交通法第43條(9)規定,駕駛者一律嚴禁使用流動通訊設備,該網友開車時玩手機原本已觸犯法律,和地圖軟體無關,而他自己也承認開車時使用手機,因此被交通警察開罰單。 同時,乍拉訕警少將提醒廣大駕駛者,若真的有需要使用流動通訊器材,駕駛者最好使用輔助工具,如耳機、手機固定器等,以防駕駛者一時分心,從而引發意外事故,危及駕駛者或民眾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