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
我想每個人都有不想要讓別人知道的小秘密,而一旦被別人發現了,那好像就不叫「秘密」了,而是公諸於世,大家都知道的、公開的、茶餘飯後的「八卦」了。 我就有一個不可告人的小秘密。記得在上三年級的期中考,出題老師出的社會題目很難,所以不管我怎麼絞盡腦汁的想,都擠不出半題社會題目的答案,所以我就坐在位子上發呆,順便左思右想的想著是非題第一題的答案。 眼看考試時間只剩下三十分鐘了,而我半題都還沒寫,我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東張西望的看著沒有人的答案,剛好被我這雙千里眼給瞄到。這時坐在我旁邊的同學的答案正好被我這雙千里眼給瞄到了,我心想:「哇!老天爺真的對我太好了!沒看書,竟然還有答案可以抄。」抄著抄著,正當我抄完時,鐘聲就「噹!噹!噹!噹!……」的響了,老天爺真是太眷顧我了!交完考卷了,老師宣佈下課,全班同學奪門而出教室外,七嘴八舌的討論著剛剛考的社會考卷題目。 這時,突然有位很愛告狀的同學,眼睛竟然比我這雙千里眼還要利,把我上節課考社會時,裝模作樣的偷看同學考卷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說給了老師聽。老師聽了後,要我去找她,老師當下大發雷霆的把我臭駡了一頓,在我的社會考卷上,寫了一個大大的「0分」,還把我今天在學校作弊的事情寫在聯絡簿上。回到家,媽媽看了我的聯絡簿,火冒三丈的請我吃一盤竹筍炒肉絲,還叫我回房間好好面壁反省一下。 從此之後,我就再也不敢作弊了,而且勇於認錯的和同學「分享」,讓老師知道我誠心誠意的悔改,老師也寬宏大量的讓我補考,我心中的大石頭才終於放下了,才不會一輩子活在良心責備的陰影下。
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紙是包不住火的,虧心事的秘密可千千萬萬別做,否則,一輩子寢食難安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