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前交通部常務次長素魄因謊報財產,遭到最高法院政務人員刑事案件法庭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政務人員刑事案件法庭昨天(26日)開庭,就前通部常務次長素魄在2009-2011年任職期間涉嫌謊報財產案進行宣判,依照肅貪委員會提出的指控,素魄在任職期間有5次隱瞞財產,涉及資金達1753萬銖和價值300萬銖的轎車,同時涉嫌蓄意隱瞞財產和偽造文件等罪名。 肅貪委員會指出,2011年素魄在曼谷叻拋區的住宅發生被竊事件後,警方調查時發現鉅額現金,而素魄無法說明現金及部分財產來源,諸多證據能證明素蓬涉嫌非法致富和財產來源不明,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肅貪委員會交由最高檢察院向素魄提出指控。 法庭在審理後判決素魄10個月有期徒刑,不予保釋。依照新憲法規定,素魄有權上訴。在宣判結束後,獄警將素魄帶往曼谷監獄收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