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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雅加達訊】政府頒佈網約車新規則。該規則是有關網約車管理的2017年第26號交通部長條例的修訂。 此前,交通部門與一些方面做公開考試討論最高法院對2017年第26號交通部長條例的裁決延續。該新條例是由海洋事務統籌部長魯胡特班查伊丹、交通部長佈迪 卡利亞蘇瑪迪 、信息與通訊部長魯迪安塔拉與交通警察大隊隊長Royke Lumowa所頒布。 該規則至少強調9個要點,如計程表、車費、運營區域、配額/要求規劃,擁有最低5輛車的條件、汽車所有權證明、機動車號碼標誌的住所、類型測試註冊證書(SRUT)和塗抹器角色。魯胡特在雅加達中部交通部門舉行新聞發布會時說:「我們想看到平衡,不可能想自己贏,我已與Gojek和Uber談過,都是為了秩序一起,不要出現社會動盪,9個項目被一致同意並解釋。」 布迪希望,透過該新規則,將有傳統出租車和網約車的公平與健康競爭。交通部陸路運輸總署暫攝署長Hindro Surahmat補充說,網約車規定使用貼紙,以便與其他私家車輛區分開來。網約車司機亦須獲得公共駕駛執照。 網約車公司作為運輸管理,也規定提供保險,包括義務費與承運人責任。網約車公司也規定提供訪問給陸路運輸總署、機關主任、省長、縣長、市長,符合其權威。 Hindro說:「該部長規則將從2017年11月1日開始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