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草憲委員會強調,與選舉有關的最後兩部子法草案能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擬定,草憲委員會不會成為拖延選舉的阻礙。 草憲委員會委員察達猜表示,新憲法下轄與選舉有關的兩部子法草案,包括民代選舉條例草案和上議員甄選條例草案,草憲委員會已在加緊草擬,現在進入最後審核階段,不會超過法定的期限,也不會阻礙全國大選的正常舉行,肯定能在本月28日送交至立法議會審議。 此外,察達猜指出,對於地方選舉的舉行,需要先修訂6部與地方選舉有關的法律之後,才能舉行地方行政機構負責人選舉,按照規章制度,可先由內閣法制委員會擬定修訂內容,以及確定是否還需要交由立法議會審議表決再頒布實施,同時還要由維穩委員會考慮並確定先舉行哪一級別的地方選舉,因此諸多因素導致地方選舉不可能馬上舉行,必須等到相關法規修訂完成之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