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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對於地方選舉籌備工作情況,副總理威沙努昨天(20日)向媒體表示,近日與相關機構召開會議,並制定了地方選舉框架,等與地方選舉有關的6部法律修訂完成後,在12月補充聽取內政部和中央選舉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之後將法律呈交至內閣審議,再呈交給立法議會,至於立法議會審議和表決的時間,現在還不能確定,但規定在6部法律頒布實施後的45天內舉辦地方選舉,規定分級舉行,包括鎮級行政管理機構還是府級行政管理機構。 有記者問:「地方選舉分很多級別,如果先舉辦地方選舉,是否會導致全國大選延遲?」,威沙努稱,「這兩者不相關,因為部分級別的地方選舉比全國大選先舉行,還有一部分是後舉行」。記者繼續追問:「無論怎樣全國大選都依照巴育總理此前公布的舉辦時間嗎?」,威沙努稱,「這件事我不想再說,已經說了很久,不要把地方選舉和全國大選牽扯在一起。」 威沙努指出,至於地方選舉籌備進展,內政部、草憲委員會和相關機構此前開會已經進行磋商,各方都明白和了解他們的角色和責任,不需要再次開會,之後等與地方選舉有關的6部法律修訂完成後,再邀請中選會前來磋商一次,目前內政部已經提交了6部法律草案,政府上傳到了網站上,以聽取民意。 此外,對於中選會委員頌猜稱,如果要先舉行地方選舉,政府須修訂完6部法律和撤銷維穩委員會頒布的有關禁止政黨活動的2項命令,開放給政黨舉行政治活動一事,威沙努稱,在舉行地方選舉前,可以適當開放政黨活動,但不致於撤銷命令,因為如果全部撤銷,可能會出現與地方選舉無關的違法政治活動。同時,目前還不確定舉辦地方選舉的工作是否由中選會舊團隊負責,強調未曾說過在明年5月前舉行全國大選,具體舉辦時間需要根據法律規定的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