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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副總理威沙努強調,續審前總理塔信所涉案件並不侵犯人權,最高檢察院則表示續審塔信所涉案件是依法行事。 負責法律事務的副總理威沙努昨天(22日)表示,對於最高檢察院與肅貪委員會重啟前總理塔信涉及的舞弊案件,包括違反手機資訊服務管理條例、違反國家衛星服務行業專營權法,以及通過泰京銀行違規向緬甸政府提供貸款。重新審理這些案件完全是在法律範圍內,不涉及侵犯基本人權,塔信作為被告可以親自上庭或通過律師應訴,最終由法庭裁定被告是否有罪。 最高檢察院發言人戈沙哇指出,最高檢察院重新送審前總理塔信所涉兩宗案件,包括為其家族謀取私利,違規下令泰京銀行向緬甸政府提供貸款,以及違法出售有國家專營權的家族企業並逃稅的案件。至於其他案件,最高檢察院和肅貪委員會仍在匯集證據資料。目前僅能確定就上述兩宗案件進行提訴,預計不用太久時間,法庭就能決定是否接受審理。此前警方對其他發出的逮捕令仍舊有效,同時按照新法律規定,塔信涉及的兩宗案件審理沒有有效期,按照一般審理進度,以上兩宗案件應該能在明年有所進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