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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綜合報導】歐盟執委會20日提議,由歐洲央行(ECB)直接監管大型外資投資銀行,讓這些投銀在歐盟面臨更嚴格的監管制度。 投資銀行的業務是代表客戶交易股票、債券、外匯與衍生性金融商品,但這些交易活動傳統上是由市場監管機構監督,而非由央行監管。 不過歐盟執委會提議,資產規模超過300億歐元(355億美元)的大型投資銀行,所面臨的監管應該比一般儲蓄銀行更嚴格,但同時鬆綁對小型投資銀行的監管。目前在歐盟獲得授權的6000家投銀中,這類小型投銀占很大一部分。 歐盟執委會副主席東布洛夫斯基(Valdis Dombrovskis)在聲明中表示:「新規定將支撐運作良好的資本市場,同時確保金融穩定。」「與此同時,會造成與銀行類似風險的大型公司應該接受如銀行般的監管和監督。」 這些大型投銀大致集中在英國,但目前正把部分業務遷至歐盟,以因應英國在2019年3月脫離歐盟後,還能保持與客戶的關係。 ECB將是這些大型投銀的新監管單位,而且已放話警告在倫敦的外資銀行將不會因為只是在歐盟設有員工不多的業務,而不必接受監管。然而這些投銀希望在英國脫歐後,還能從倫敦繼續服務歐盟客戶。 歐盟執委會這項提案仍須經過歐盟國家與歐洲議會批准,過程將耗費數月,而且結果通常會變動。 歐盟目前有權核准非歐盟金融企業市場准入,但前提是這些金融企業的母國所實施金融規定的強度和歐盟「相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