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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曼谷多起爆炸案主犯哇他納昨天(18日)被曼谷刑事法院對其另3個案件進行宣判,法院判決哇他納「故意殺人罪」成立,加上之前的案件,他總共被判處78年30個月,等於無期徒刑。 63歲的紅衫軍支持者及泰國電力局的退休電工哇他納,昨天被押到曼谷叻差拉路刑事法庭,聆聽3個案件的判決。哇他納因去年5月在第六世王醫院放置炸彈並引爆成功,造成21人受傷,毀壞財物價值超過百萬銖,被法院於上個月判處26年12個月有期徒刑。 之後警方查明他在去年4月4-5日、5月14-15日和4月9日,分別在原國家彩票局辦事處前、國家劇院前和叻察唷汀MAJOR電影院前放置炸彈並引爆,造成5人受傷。 法庭認為哇他納製造多起爆炸案,不顧無辜者傷亡,破壞社會秩序,以滿足自己的政治訴求,罪大惡極。因此頭兩項罪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6年12個月,第3項罪名判刑4個月,加起來哇他納被判刑78年30個月。 據悉,與哇他納放置炸彈相關的案件還有兩宗,正在等待法庭審理判決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