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財政部經濟辦事處經濟金融顧問蓬猜19日表示,該辦事處開會研究修訂對國家發展基礎設施帶來沿線土地房產升值利益稅法規,即民間俗稱的「幸運稅」,擬於今年3月提交給財政部長阿披薩研究,通過後儘快提交內閣審議。 蓬猜表示,目前國外已經開徵此項稅收,如歐洲、美國和香港,但泰國對此還未明確定義,但肯定的是幸運稅只針對今後發展的基礎設施沿途的土地房產物業徵收,不會回溯向已發展基礎設施沿途的物業徵收,除非這些物業進行交易和獲益時,會對額外收益進行徵稅。 對徵收幸運稅的國家發展基礎設施類型的劃定,包括建設發展中的高鐵、複線鐵路和城市軌道運輸系統,擬開徵幸運稅的範圍規定為基礎設施車站周邊2.5公里距離,若是碼頭設施,則覆蓋碼頭周邊5公里範圍,高速公路設施規定為入口和出口匝道周邊2.5公里範圍,機場設施為機場周邊緩衝區外圍的5公里範圍。 初步考慮幸運稅的徵稅率最高為不超過基礎稅率的5%,針對土地工房屋額外增值的收益部分徵收,以及要考慮基礎設施動工建設至竣工投入使用的日期,相關的稅率會深入研究,以確定合適的稅率,然後上報內閣審議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