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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北京29日電】山西呂梁前副市長張中生貪腐案涉案人民幣10億4000萬元(約1.66億美元),28日一審宣判,受賄罪成立,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這是18大以來,貪腐犯罪適用死刑的第一案。張中生有「10億巨貪」、「呂梁教父」的稱號。 新華社報導,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28日依法對張中生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公開宣判。張中生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呂梁那麼窮 他竟能貪這麼多」 法院同時判決,對張中生受賄所得財物和來源不明財產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同案還有兩名被告因犯洗錢罪,被判處相應刑罰。 中共18大以來受賄過億的貪官不少,包括前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白恩培、前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前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等人,但都判死緩。張中生除創下貪腐最高紀錄,還罕見判處死刑,備受關注。 另據BBC報導,66歲的山西人張中生,從2004年開始在呂梁當了九年副市長,據當地媒體報導,他主要在煤炭業貪腐。網友最熱門的評論是在呂梁那麼窮的地方「他居然能貪這麼多」,不少人非常震驚。 比周永康、薄熙來重 惹質疑 在網友認為「大快人心」的同時,也有人質疑量刑過重,甚至有人猜測,這個量刑可能是中央釋放給各地官員的信號。輿論認為這可能是對中國官員的震懾。 山西高級人民法院因此在官網刊出「答記者問」,試圖降低質疑。 但北京漢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慶方說,「周永康、薄熙來都只判無期,對一個副局級官員適用死刑,是把犯罪的數額標凖置於政治危害之上,必然會產生持久的爭議。」 他認為,關鍵還看終審結果,風向可能截然不同:如果最終改判,可能意味著中國判貪腐罪時以後都不會有死刑出現了。但如果發生一個較小的可能,案件維持原判,張中生被送上刑場,那就是另一種明確的政治宣示了。 「那就意味中央對貪污賄賂犯罪還是要傳達明確的信號」,張慶方說,「一種政治宣示,意在表明中央對腐敗的懲治力度不會放寬。讓各地官員知道,這方面沒有放寬刑法的標凖,要通過嚴刑峻法震懾住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