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先喜歡電影裡的歌曲,後才喜歡上那部泰國同志電影的。 那部在亞洲紅極一時的《暹羅之戀》,賣的是兩個青春帥氣的少年。說是同志電影,但我覺得更適合定義為男孩之戀(Boy Love)電影。我這麼說,因為兩個尚未踏入社會的少年,並不知道社會主流價值觀,相信也不了解什麼叫做愛情與愛情的責任,他們只是莫名其妙的對彼此有了好感,爾後做出一些違背主流社會價值觀的行為。電影情節的高潮是一個善於寫歌唱歌的少年,通過歌曲記錄他開始萌芽的感覺,然後,在一次在另一位少年家裡的宴會上,把自己的心情演唱出來,而另外一個少年,不知道基於憐惜、感激還是因為不可按捺少年獸性慾望的抬頭,在那個演唱會結束後的夜晚,終於輕吻另一個人唇。 當然,這種禁忌的關係,就是在泰國那個可以允許人妖存在的國家,還是不被主流社會鼓勵與支持。躲在秘密基地繼續發展,讓那個關係演變成李安電影《斷背山》裡的情節,或者去的更遠更加狂放,問題可能不大,一旦這種禁忌的關係給家長看到,家長一定變相的反對,甚至會設法拆散。這種作為家長的心態,我是可以理解。若是問我支持不支持同性關係,我絕對不會反對。我寫的文章裡,也不會杜絕這種題材,並且,可以盡量寫得唯美、寫得真誠、真實。不過,當我的孩子或家人選擇走那條少人走的路後告訴我、讓我支持他們的話,我肯定會吃驚,然後,真的,我會不知所措。畢竟,我從小被灌輸的觀念,愛情,必鬚髮生在異性之間,從愛到欲,最後必須接發,走完一輩子的風雨與共。 兩個人的同行,必須攜子之手,與子皆老,才是生命的最高境界。但是,一遍一遍的聆聽那首唱給同志戀人的情歌,我禁不住要想,若是有那麼一個人,牽動我心中已經淡漠、冷漠的心,我會不會讓自己自由的狂放一場? 狂放、自由,在知更鳥不停吟唱的山上,在可以暢飲威士忌的露營房車,在遠離社會主流價值定框的角落。 觀賞《暹羅之戀》以後,我腦海裡不斷的蕩漾的,不是電影裡的情節,而是那首《同行》。那首旋律優美的情歌,應該不僅僅是適用於同性伴侶或泰國,而放在任何一個國家或任何一種愛情關係都通行。難怪有人說:“音樂是可以跨越國度、語言、宗教與膚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