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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普吉島警方17日晚間逮捕一名37歲的犯嫌,理由是他偷走前雇主的提款卡,提領現金多達248次,共盜走前老闆銀行戶頭裡652萬泰銖。 追捕犯嫌Witoon Buamdee的行動計畫早在上個月1號,被害人向警方報案,放在家裡的提款卡無故被偷且有盜領紀錄後即展開。負責處理案件的普吉警局Akanit Danpitaksarn上校調閱提款機監視器後發現Witoon
Buamdee的身影,經由被害人指認,確定犯嫌曾經在被害人的公司上班過。 弔詭的是,被害人說自己的提款卡在去年12月16日即遺失,但卻沒有立即向銀行取消該卡提款功能,也沒有在發現存款被盜領後立刻報案,他也沒向警方說明犯嫌在公司擔任的職位。 警方據報,犯嫌擁有毒品及強大火力,攻堅當晚準備荷槍實彈才將Witoon Buamdee順利逮捕到案。但犯嫌供稱,購買槍枝只是自衛,沒有傷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