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草憲委員會委員察猜昨天(22日)表示,將在24日向憲法法庭提交民代選舉子法修訂建議,若憲庭詮釋民代選舉子法違憲,將由立法議會將該項法案送回至草憲委員會進行重新修訂。 察猜表示,立法議會已按照規章向憲法法庭提交民代選舉子法釋憲請求,憲法法庭經過初步審核後決定受理續審,並列入正式的審議程序。依照釋憲程序,草憲委員會應就有涉及違憲的條款內容向憲法法庭提交解釋說明,對此草憲委員會已展開審議,並確定在24日向憲法法庭提交。涉及的條款內容包括殘障人士是否有權委託他人代為填寫選票或往投票箱投票,以及政治家與公務員不參與選舉投票的懲處標準是否觸犯公民的基本權益。 察猜還表示,如果憲法法庭詮釋上述兩項內容違憲,將由立法議會負責將民代選舉子法送回至草憲委員會,並由草憲委員會依照憲法法庭對詮釋的結果進行修訂,然後再送回立法議會審議和表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