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泰國外國商會聯合總會日前再度向政府喊話,要求放寬外國商業法規定,外籍股東持股比例不能超過49%限制。商會主席康樹德表示,這對投資泰國的外商而言,是最迫切、最亟需處理的問題之一。
泰國外商聯合總會(Joint Foreign Chambers of Commerce in Thailand)主席康樹德(Stanley Kang)說,如果投資者找到良好的泰籍合夥人,那一切都沒問題。但目前外商們最大的困擾就是優秀合夥人難尋,只能依賴泰籍小股東代為處理泰國境內龐大的投資。
康樹德說,外國商業法(Foreign Business Act)一日不修正,不讓外商持有100%股權,這樣的法律灰色地帶會日漸惡化。政府要引進外資,就必須讓外國投資者持有更多股份,尤其是在服務業方面。康樹德強調,如果政府不修法、不有所作為,恐怕只會讓外資卻步,吸引外商投資泰國只會更加困難。
根據外國商業法,有三大類行業明文規定外資持股不得超過49%。第一,具備「特殊原因」禁止外籍人士經營的行業。第二,凡是與國家安全、藝術、文化、傳統、民間技藝、自然生態及環境資源相關的行業,只有獲內閣允許的外國企業得以進行部份投資。第三類設定外資持股比的行業則是,難以與外國相同業別競爭的本土產業,外商公司必須申請執照才能經營。
泰國商業發展司(Business Development Department)司長Kulanee Issadisai表示,針對某些特定服務業,政府目前正考慮放寬外資持股比,將綜合各單位評估報告後做最後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