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草憲委員會主席米猜昨天(12日)表示,政府副總理威沙努邀請草憲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4日前往國務院商議選舉法律和大選進程事宜,立法議會已經向巴育總理轉交了民代選舉子法,相信全國大選能在原定的明年2月舉行。 米猜表示,在立法議長蓬碧向巴育總理轉交民代選舉子法之後,巴育總理將按照規定向過往奏呈民代選舉子法以請求御準頒行,因此因民代選舉子法、上議員遴選子法引發的爭議將不再成為選舉的障礙,預計明年2月能順利舉行新屆全國大選。 對於副總理威沙努邀請草憲委員會派代表參加本月14日與維穩委員會、政府、中選會和法制委員會的多方會議,米猜表示,憲法已經明確規定民代選舉子法與上議員遴選子法頒布實施後的大選時限,因此草憲委員會將不會成為阻攔大選按期舉行的障礙,但選舉應該在法律頒布實施後的150天還是90天內舉行,還需要政府、中選會與政黨進行協商。目前只知道14日的聯合會議將討論選舉法律和大選進程相關事宜,其他細節還無從知曉。 中選會主席素帕猜表示,中選會經討論後確定由秘書長乍倫逸參加14日的多方會議,就與政黨與大選有關的議題提交中選會的建議。在此之前,乍倫逸將匯集相關資料以及政黨提出的各種建議。要求政黨在本月7日前必須吸納到不少於5000名成員的規定,已有部分中小型政黨表示難以做到,提出建議希望能給予更寬泛的時間限定,對此中選會也會向維穩委員會如實通報。 針對選區的劃分議題,中選會將考慮建議維穩委員會依照臨時憲法第44條款賦予的權限進行快速而有效地劃分,以免再因選區劃分的不同看法而產生更多分歧。中選會也希望維穩委員會能早日確定解除政黨禁令的時間,為各黨參與新屆全國大選多留出些準備時間,但中選會已向各政黨表明,中選會只有建議權,而沒有決定權。 副總理威沙努表示,還無法確定中選會會在14日提交什麼建議,有多少內容能得到維穩委員會與政府的採納,因為這是維穩委員會、政府,內閣法制委員會、中選會等多方聯合會議,而何時能舉行政府與政黨代表的對話,還需要等中選會和政黨的協商結果,現在還無法確定對話日期是在巴育總理訪英之前或是之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