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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綜合報導】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0日就前總統朴槿惠涉嫌收賄及違反選舉法等兩案作出一審判決,共判處8年有期徒刑。加上今年4月的親信干政案一審判決,朴槿惠合計被判處32年有期徒刑。 朴槿惠被控收受國家情報院歷任院長南在俊、李丙琪和李炳浩3人提供的35億韓元特殊活動費,在2016年國會選舉前,介入新世界黨(現改名自由韓國黨)黨內選舉,以達成排除異己的目的。 檢方起訴時,求處朴槿惠1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0億韓元。首爾地院分別就兩案判處刑6年及2年,另針對收賄部分追繳33億韓元不法所得。 另外,首爾高等法院也在20日對朴槿惠親信干政案進行二審的最後一次公開審理,預定於下月24日作出二審宣判。檢方檢方再次以收受賄賂、濫用職權、脅迫企業等18項罪名,求處朴槿惠卅年有期徒刑,併科1185億韓元罰金。 對於20日的宣判及庭審,朴槿惠均未出庭,她宣稱司法不公,自去年10月開始抵制庭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