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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央行4日宣布,明年1月1日起將緊縮房貸規定,以遏制房地產投機牟利。屆時凡是購置第二棟房屋價值超過1000萬泰銖者,申辦新貸款的成數將以80%為限。路透 泰國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政策處助理行長哇集蒂女士4日透露,央行準備出台新規定,管制民眾購買房地產。取自網路 【編譯江湖/曼谷報導】中央銀行宣布,可能出台購房貸款管制新規定,民眾如果購買第二座住宅,且價值1000萬銖以上,購房貸款發放制度將提高嚴苛度,例如規定至少支付至少20%的自付額,放貸額度不得超過房價的80%。該制度將明年元月1日起實施。 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政策處助理行長哇集蒂女士4日透露,央行準備出台新規定,管制民眾購買房地產,特別針對購買第二間房子,且價值超過1000萬銖以上的房地產,將要求金融機構或銀行嚴管放貸額度。由於這種購房行為多為炒作性投資,同時這一管制措施也將覆蓋到所有有關的房貸附屬資產,例如個人貸款金、用於支付人壽保險的貸款、對房屋進行維修的貸款等等。 哇集蒂女士表示,央行準備從明年元月1日起實施這一新規定,但此期間將聽取民眾的意見,因此從昨天起在央行的各公布信息渠道張貼該項規定的內容,開始接受民眾對此發表意見直至本月22日,以及準備在本月11日專門召開會議聽取各方意見,如果沒有太多或合理的反對意見,則準備在11月份正公在出台該規定。 哇集蒂還指出,該規定只針對民眾購買第二座房子或公寓住宅,而且價值超過1000萬銖,因此屬於重金額投資,而且缺乏地產自用必要性,可視為投資行為,一旦無力支付將造成較大的債務負擔,因此有必要適當管制,屬於一種預防性措施,而且有助於調控對房屋消費的「偽需求」,防止出現泡沬化房市。而購買第一座房的民眾不受此規定限制。 據悉,央行的統計顯示,去年泰國人向商業銀行或金融企業申請購房貸款共10萬筆,總計信貸金額3000億銖,其中15%的購房貸款或約1萬5000筆,為購買第二座房屋貸款,且房價在1000萬銖以上。而目前正在償還的購房貸款總額為3兆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