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金蘭、沈婉玉/台北報導】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洗錢防制主管機關有著落了,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將虛擬通貨納入管理,金管會主委顧立雄4日首度鬆口表示,若確定納管,金管會可以擔任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依相關部會資料,目前台灣的比特幣平台業者有「BitoEX」及「MaiCoin」,都是代理商,尚無比特幣交易所。但有許多交易所有意來台,包括全球3大虛擬貨幣交易所之一的Bitfinex,及日本幣寶(BITPoint)、火幣(Hadax)、幣安(Binance)等。 比特幣等虛擬通貨交易盛行,也引發洗錢防制等疑慮,為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11月來台評鑑,法務部研擬將比特幣等虛擬通貨納入管理。但主管機關是誰,中央銀行、金管會、法務部等部會吵翻天,政院8月開會協商仍無共識。 但不等行政院版本,司法委員會3日審查洗防法修正案時,立委提案修訂第5條,將虛擬通貨納入管理。修正條文是把虛擬通貨跟融資性租賃業務放一起,都適用關於金融機構的規定。換言之,包括罰鍰等都會更高,而不像銀樓業等屬非金融事業,適用較低罰鍰等低度管理。 未來主管機關將由行政院指定,由於融資性租賃在洗防法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是金管會,一般預料,虛擬通貨未來也是金管會擔任主管機關。 顧立雄受訪時表示,若確定要納管,金管會可以擔任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目前平台家數大約只有2家,若要納管,金管會就來承接。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陳妍沂表示,洗防法若三讀通過,主管機關要等行政院指定。FATF已對於虛擬通貨洗錢防制如何管理研議中,預計10月訂出規範,金管會會密切追蹤國際規範作法。 央銀行總裁楊金龍表示,支持虛擬通貨納管,但不贊成由中央銀行擔任主管機關,因為虛擬通貨不是貨幣,央行沒有著力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