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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訊】泰國中華會舘頒發獎學金委員會主任委員鄭永通及委員於10月11日召開會議,一致通過今年仍依往例,頒發獎學金予學行優良之會員或其子女。申請辦法如下:(1)申請資格:凡該會會員或其子女,學行優良,在泰國各公私立學校肄業,其2560學年度學業成績(上下兩學期之平均成績)合乎下列計分標準者,均得提出申請: 1.大學3.2分以上。2.中學3.5分以上。3.小學3.5分以上。(2)申請及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0月31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以送達時間為準)。 (3)需要證件:申請時請具備完整證件:1.在學證明。2.成績表(2560學年度上下兩學期)。3.戶籍謄本或護照。 (以上1-3項請送原件及影印本各1份,原件核對後當場歸還)。 (4)填寫申請表1份及繳交2吋照片2張。(5)獎學金名額及獎金數額:1.大學30名,每名獎金5000銖。2.中學40名,每名獎金4000銖。3.小學50名,每名獎金3000銖。註:錄取名額以完成申請手續先後順序為準,額滿為止。 (6)頒發時地:於11月11日(星期日)下午3時30分報到、4時開會員大會、6時在中華會舘中山紀念堂頒發獎學金。(7)服裝:須着學生制服。(8)獲獎人獲邀參加是日紀念國父孫中山先生152周年晚宴。(9)獲獎人親自出席領獎者,請於11月6日以前通知中華會館辦公室(02-6797137-9轉109吳小姐),並確認是否出席紀念國父孫中山先生152周年晚宴。(10)獲獎人當天不能出席領獎者,應於頒獎後1個月內(辦公時間內)持貼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文件,至中華會舘領取,逾期視為自動棄權。(11)凡中華會舘中華語文中心學生學行成績優良者,由所就讀之級任老師每班遴選一名為獎學金得獎人,如在別校名下同時得獎,僅擇其一頒發。凡中華會館會員或其子女見報後請及早前往報名申請,以免向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