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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秦盼達/綜合外電報導】泰國國家維穩委員會兼政府總理巴育上將昨天 (6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內閣會議批准對21個國家及地區的遊客暫時免除落地簽證費用,包括中國、印度、台灣、保加利亞、羅馬尼亞等,有效期為60天,從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元月31日。 移民局通關記錄顯示,自2016年至今,來泰觀光人數持續減少。對此,內閣批准暫時免除21個國家及地區遊客落地簽證費用措施,希望通過這一寬鬆措施,吸引更多外籍遊客在新年期間來泰旅遊。 獲得免除落地簽證費用的21個國家和地區包括:安道爾、保加利亞、不丹、中國、塞浦路斯、埃塞俄比亞、斐濟、印度、哈薩克斯坦(哈薩克)、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代夫、馬耳他、毛里求斯(模里西斯)、巴布亞新畿內亞、羅馬尼亞、聖馬連奴、沙特阿拉伯(沙烏地阿拉伯)、台灣、烏克蘭及烏茲別克斯坦(烏茲別克)。 台灣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表示,泰國政府已宣布從12月1日至明年1月底止,給予包括台灣在內的21個國家及地區旅客落地簽證免收費的待遇,這項措施將有助台泰兩國交流,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 李憲章說,泰國向來為台灣民眾前往東南亞旅遊的熱門選擇,每年約有60萬台灣民眾到泰國觀光旅遊。泰國政府這項簽證新措施實施後,可望更加便利台泰人民互訪交流,並進一步促進雙邊關係。台灣民眾若要前往泰國觀光旅遊,為避免入境時須額外等候申辦落地簽證,也可選擇在行前先向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申辦紙本簽證,費用為新台幣1200元。 此外,外交部表示,為促進泰國民眾來台旅遊,台灣自民國105年8月1日起試辦泰國旅客免簽證來台觀光。106年泰國旅客來台旅遊人數約29萬人次,較105年增加49.53%。 至於出發前辦理簽證部分,由於泰國外交部並未同意免除,因此仍需要收費,以台灣為例,遊客仍需要支付新台幣1200元簽證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