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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梁婷婷/曼谷報導】曼谷大眾運輸局(公車局)昨天(8日)透露,就此前SIAM STANDARD ENERGY公司起訴曼谷大眾捷運局造假資料,採購SCN-CHO企業合作體的489輛NGV公交車案件,最高法院駁回該公司的指控,為此該局可向CHO公司和SCAN INTER公司組成的SCN-CHO企業合作體付錢,以採購剩下的389輛NGV公交車。 據悉,SIAM STANDARD ENERGY公司作為原告方,起訴被告曼谷公車局及董事會造假資料向SCN-CHO合作體採購489輛NGV公交車。為調查案件真相,法院此前扣下剩下未交接的389輛NGV公交車。 至於此事,曼谷公車局於2017年4月啟動電子招標採購489輛NGV公交車,原告購買標書但未提交競標書,所以曼谷公車局車取消該公司的競標資格。 之後曼谷公車局更改招標方式,以篩選方式進行招標,489輛NGV公交車的中間價為40億2015萬8000銖,但原告方並未提交競標書,使得只有SCN-CHO合作體一家公司提交,所以曼谷公車局向董事會提議向SCN-CHO合作體採購NGV公交車。 就此案,最後經法院調查決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因原告證據不足,法院予以撤訴此案,而曼谷公車局可以繼續向SCN-CHO合作體採購剩下的389輛NGV公交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