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
【編譯韋少/曼谷報導】國家立法議會教育與體育小組委員會強調,對拳擊運動條例的修改並不禁止12-15歲青少年兒童打職業拳擊,只是加強這項運動的安全保護標準,避免青少年權益遭到侵犯。 立法議會教育與體育小組委員會主席乃端昨天(15日)表示,該委員會將對拳擊運動條例內容進行修訂,目的是提升泰國拳擊運動安全標準,保護青少年權益避免遭到侵犯,促進國民對泰國拳擊形成系統化認識,在拳擊運動中增加科學地運用,加強保護器具使用宣導力度,預防打拳期間意外事故的發生,但不會禁止12-15歲青少年兒童打拳擊,只是禁止年齡低於12歲的少年參加職業拳擊賽。 乃端表示,上述法律草案尚處於立法議會審議階段,拳擊屆代表或相關人士可以通過政府提供的配額作為特別委員參與審議和討論,審議期間可以對相關條款提出意見和作出修訂。 提出修訂法律草案建議的立法議員阿敦亞貼表示,此次對法律的修訂將側重於6個要點,包括拳擊運動委員會的產生必須來自遴選、成人與少年拳擊手登記註冊、國家運動促進發展基金會支持、按照相同的標準培養教練和裁判員以及規定拳擊賽場標準等。 他還透露,原法律規定在沒有佩戴保護器具和沒有獲得拳擊運動委員會批准的情況下,禁止年齡少於15歲的少年上台打拳擊,但新法律將作出調整,禁止年齡低於12歲的少年上台參加職業拳擊賽,至於12-15歲的青少年,則可以參與職業賽,但必須佩帶保護器具,也必須獲得拳擊運動委員會的批准。強調新的法律不會為青少年打拳擊設置障礙,只是要確保青少年獲得符合國際標準的訓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