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金邊13日電】柬埔寨國會13日通過《政黨法》修正案,允許反對黨政客重返政壇。這是該國兩年第三次修改《政黨法》。 2017年11月16日柬最高法院裁定,解散反對黨救國黨,禁止包括桑蘭西和根索卡等118名有影響的該黨成員參政5年,意味該黨無法參加2023年大選。但第三次通過的《政黨法》修正案,為被禁止參政的118名政客重返政壇亮起了「綠燈」。 柬國會秘書長林賓隆本月3日在記者會上曾表示,87名人民黨議員聯署一份申請函,要求修改《政黨法》第45條文(新)內容。林賓隆介紹說,草案內容為被禁止參政的政客可以在最高法院禁令期限結束後,或在內政部大臣申請及總理的建議下,獲得國王的特赦,重獲參政權。 柬《政黨法》在1997年制定,2017年初首次修改,禁止罪犯擔任政黨正副主席,若政黨正副主席犯有嚴重罪行,有關政黨將被解散,時任執行委員也將被禁止參政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