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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韋少/曼谷報導】中選會規定禁止在民代候選人宣傳標誌牌上使用前總理塔信和穎拉女士的肖像進行拉票,可以使用的肖像僅限於民代候選人、政黨黨魁以及總理候選人,其他人的肖像則嚴厲禁止。 中選會消息指出,中選會關於拉票的章程草案已經對民代選舉宣傳標誌牌製作作出明確規定,包括民代候選人製作的宣傳標誌牌數量不可超過各個選區選舉機構數量的2倍。政黨可以自行製作宣傳標誌牌,但數量上不可超過各選區選舉機構數量的1倍。中選會將向每一位民代候選人製作和提供A3大小的宣傳標誌牌,而標誌牌規模大小和安插地點均由中選會規定。 至於民代候選人使用車輛進行宣傳拉票,每個選區不可超過10輛,禁止使用選區民代候選人、政黨黨魁和總理候選人之外的人員肖像進行宣傳拉票。 針對宣傳標誌牌,中選會規定只可以使用每個選區民代候選人、政黨黨魁以及總理候選人的肖像進行宣傳,該項規定由政黨提交建議並加以實施,禁止使用其他人員或名單制民代候選人的肖像,因此也將導致為泰黨和泰衛國黨不可使用前總理塔信和穎拉女士的肖像進行拉票,而民主黨的宣傳標誌牌上也不會出現乃川的肖像,因為乃川是民主黨名單制民代候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