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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江湖/曼谷報導】中央選舉委員會秘書長乍隆威昨天(16日)透露,按照新公布的選舉拉票宣傳規則,候選人雖然可以在社群媒體上作拉票宣傳,但胡亂點讚可能吃官司,甚至被亮紅牌撤銷當選資格。 乍隆威表示,中選會近日公布的9部選舉規則公告,必須等待選舉法規正式頒行才能生效,這9部公告按照現代情況而特別更新出台,包括了規定候選人可以透過網路媒體或者社群媒體作拉票宣傳,例如:LINE、臉書或者其他各類APP程式,但如果有此類開銷,必須算入候選人的法定拉票宣傳開支,規定分區直選候選人每人使用的拉票經費不得超過150萬銖,政黨名單類候選人所屬政黨的拉票經費不得超過3500萬銖。 乍隆威透露,中選會設立「作戰室」專門監控選舉期間候選人使用線上媒體拉票情況,如果發現違法行為,會立即警告當事人立即刪除違法的內容﹐如果沒有刪除,則中選會將協調數位經濟與社會部強制刪除。 乍隆威提醒候選人,在大選法規生效之後,瀏覽相關選舉的社群網站時要格外小心,如果對不實的內容進行轉載或者點讚,或者在網路上傳播不實內容,可能構成誹謗,除了被受害者告上法庭以外,中選會可能對該候選人採取「亮紅牌」措施,即使該候選人票數最高,也可能被撤銷當選資格。 至於候選人的宣傳廣告牌使用數量也新的明確規定,例如A3大小的廣告牌數量不能超過候選人所在選區投票站數量的10倍,一般不會超過270塊牌子。如果是130X245公分的大型廣告牌,每一名候選人使用量不超過54塊,而且只能在中選會規定的區域張貼。如果候選人使用廣告牌數量超過以上規定,可能被競爭對手投訴,而且調查證實後,候選人也將被亮紅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