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葉爾挺/曼谷報導】商業部國際貿易廳廳長阿敦13日透露,加拿大食品檢驗局(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CFIA)頒布19-01號關於商業化食品含軟飲料進口的海關管理規定,要求先須取得加拿大安全食品許可證,即SFC許可證(Safe Food for Canadian license : SFC license),該規定分3個時間段實施,讓相關進口經營商逐步適應和執行,且規定於2020年7月15日全面生效。 阿敦表示,加國的即SFC許可證新規規定第1階段,從2019年1月15日起,進口魚肉、蛋、新鮮蔬果、蔬菜和水果加工食品、乳類食品、楓葉蜜、蜂蜜的商業化進口,須具有相關的9種分類許可證;第2階段是從2020年1月15日起,商業化進口肉類、魚、蛋、新鮮蔬果、蔬菜和水果加工食品、乳類食品、楓葉蜜、蜂蜜,須具有SFC許可證,獲得豁免的食品除外;第3階段是從2020年7月15日起,商業化進口食品和軟飲料產品,要求必須持有SFC許可證,獲得豁免產品除外。 阿敦還表示,加國的SFC許可證管理制度目前規定僅限商業化的食品和軟飲料產品進口情況,但不包括個人使用的攜帶托運情況、用於研究和分析用途的食品樣品情況,不過規定的數量為100公斤以下,非人類食用的食品也不受此規定限制。同時,該新規同時要符合加國的動植物健康和檢疫等的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