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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馬泰/曼谷報導】中央選舉委員會把裁定巴育總理是否還具有「其他類政府官員」身分的日期推到本月18日,而國家監察局昨天宣布,已經裁定國家維穩委員會主席並不屬於此類政府官員身分範疇。 中選會秘書長乍隆威表示昨天(14日)召開會議,就巴育總理所任的國家維穩委員會主席職務是否屬於憲法中規定的「其他類政府官員」身分進行初步審議,但鑑於此事牽扯到諸多法律法規的內容,因此還需要等待法律部門查閱多項法規後才能做出定論,因此已將審議法律部門核查結論的時間推遲到本月18日,中選會針對此項核查並沒有推諉或是故意拖延時間,而是需要嚴格依照規章制度進行法律條款的審核。 此外,國家監察局秘書長拉薩戈察昨天宣布,在民間維護憲法團體秘書長實素挽向國家監察局提交調查要求,以裁定巴育上將擔任的維穩委員會主席職務是否具有政府官員身分,以及接受巴差叻力量黨總理提名是否有違憲法規定等。國家監察局依照權限只接受調查是否具有政府官員身分的請求,並充分參考憲法法庭此前對政府官員身分定義做出的解釋,一致做出裁定巴育上將擔任的維穩委員會主席並不具有政府官員身分。對於巴育上將接受巴差叻力量黨總理候選人提名的調查要求,則不在國家監察局的權限範圍之內,建議實素挽應該向行政法庭或憲法法庭提出裁決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