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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江湖/曼谷報導】繼第十世王3月30日下聖旨收回王室為前總理塔信頒賜的所有勳章之後,本月7日再按照內政部的奏請,撤銷塔信擔任的「保衛國土志願者軍團大團長」最高指揮員的職務。 政府公報網站昨天(8日)公布第十世王聖旨,由於前總理塔信被最高法院政務人員刑事法庭判決定讞,身負有期徒刑而潛逃國外,目前還有許多要案等待審理判決,加上有眾多極為不當行為,已於3月30日由國王發布聖旨收回塔信獲得的所有皇家勳章。而內政部於3月29日奏請再撤銷塔信獲得御准任命的「保衛國土志願者軍團大團長」職務,鑒於塔信身負多項刑事要案和潛逃行為,已不符合保衛國土志願者軍團條例規定的指揮員職務身分規定。 第十世王因此御准撤銷塔信擔任的「保衛國土志願者軍團大團長」職務,從4月7日起公布後生效。 「保衛國土志願者軍團」是泰國政府行政部門設立的一類維護社會秩序志願者團體,由內政部行政廳負責管理,與軍方、警方密切合作維護社會治安,推崇與捍衛君主機構,並能在戰時與非戰時支援行政部門與軍方各項工作。泰國叻達納哥信王朝第六世王時期,於公元1911年5月1日成立了首支民間志願者軍,當時稱為「野虎軍團」,直至1954年頒布「保衛國土志願者軍團條例」後,正式納入內政部管理。 「保衛國土志願者軍團」分為中央與地方兩大機構,而中央組織機構的指揮員分為7等,塔信曾獲御賜任命為「大團長」,即最高等指揮員職務。而之前塔信還擁有警中尉警銜,也已被警方予以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