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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梁婷婷/曼谷報導】交通部國道廳13日發布通告,本月20日起曼谷外環城際高速公路帕巴登-挽坤天高架橋收費站段將收取過路費,4輪車起步價15銖,由泰國特別路政局(EXAT)代替國道廳收取。這筆收入將交由高速過路費基金會管理,以投入後期的道路維修保養和增修新路,擴寬交通網。 國道廳廳長阿暖表示,從本月20日零時開始,將對第9號城際高速公路曼谷甘乍納披色路線帕巴登-挽坤天高架橋收費站段(外環高速公路南側)進行收費,遵照2011年內閣決議的交通部規章制定執行。 針對帕巴登-挽坤天高架橋收費站段收費事宜,由泰國特別路政局代收,依照不同的車輛按照不同的費用收取,4輪車、6輪車和6輪以上車輛依次收取15銖、25銖和35銖。 這筆高速過路費將由泰國特別路政局代收並歸入高速過路費基金會,由財政部負責管理。這筆費用將投用於道路、橋樑維修保養,以及交通便利和安全系統的維護,方便24小時為廣大民眾提供服務,或者投入未來的其他交通網擴建項目中,有助於減輕國家預算負擔,維護財政清廉,促進國家基礎設施結構連接物流系統,支持社會和經濟永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