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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組/北京17日電】江蘇常州2017年12月發生一起少年姦殺7歲女童案件,震驚各界。事件發生後,少年的冷血和其父親的冷漠讓人印象深刻,也讓社會回過頭來檢討,中國父母由於工作忙碌,缺乏對子女的家庭教育,恐成為社會暴力事件與心理問題的溫床。 正義網報導,死者7歲女童小倩,平時與父母、祖父母同住,父母在小區開蔬菜店,祖父母也還在工作,全年除春節外,沒有雙休日及節假日,所以到了假日,小倩會自己到小區大門口附近找同齡的孩子玩,案發當日小倩沒能回家,這天離小倩八周歲生日僅差一個月。 民警認定女孩是被強姦後高空墜樓摔死的,鎖定15歲初二學生常小峰,他坦承犯行說:「我知道強姦是要槍斃的,不能讓人知道,完了就想弄死她。」 常小峰表示,上初中後不敢跟女同學交往,看到小倩覺得挺漂亮的,就有了強姦她的念頭。案發前,他先在自己床上鋪報紙,以防床弄髒被父母發現,隔天他把小倩帶來家中,一進到房間,就用膠帶貼住她眼睛強姦,事後他將小倩抱到25樓一戶沒裝修的房子裡,搬坐到廚房窗台上,輕輕一推,她就往後倒了下去。 2018年5月21日,常州市檢察院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將被告人常小峰起訴,常小峰的母親當庭表達對被害人及親屬深切愧疚,但他的父親沒有絲毫惋惜及內疚,當被害方律師說起被告人的家庭教育問題及賠償事宜時,這位父親說:「孩子我不管,都是我老婆管,我沒文化,我老婆比我文化高,這些事不要問我! 」 經先後五次耐心協調,最終常小峰的母親做主賣掉房子,賠償被害方43萬元。2018年12月10日,常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宣判,常小峰犯罪時未滿16歲且認罪,家屬也積極賠償被害人,依法減輕處罰,將他依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被告表示不上訴。 2019年1月4日,常小峰被押送至江蘇省第一少管所服刑。常小峰的母親說,她對不起孩子,「我們不會放棄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