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李福徠/曼谷報導】國家警察總署發言人戈叻薩納警上校日前表示,國家警察總署與陸路運輸廳交通違規處罰電腦系統聯網已經安裝完畢,可以做到信息數據共享,一旦存在交通違規罰款滯納或拒繳情況,將不予辦理車牌稅手續。系統聯網將從5月24日開始前期測試,並從7月1日正式執行。 戈叻薩納警上校表示,關於解決交通違規罰款滯納及拒繳問題工作,目前國家警察總署與陸運廳電腦系統聯網已經安裝完畢,在電腦硬體和程序方面沒有什麼問題。信息共享將從5月24日開始進行測試,在測試階段暫時不會依法處罰,主要是對電腦系統聯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改進,從7月1日開始正式執行。 警方與陸運廳交通違規處理系統聯網,陸運廳在向違規者收取罰款之後,所有的資訊都將錄入電腦系統,每周向國家警察總署轉交一次資料和罰款金額。如果交通違規者對違規情形有所懷疑,可以填寫國家警察總署的申訴表格,並與罰款單複印件、車輛照片、車輛登記手冊複印件一起郵寄給開具罰款單的警署進行申訴。警方在受到申訴文件之後,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對申訴做出核實。如果存在套牌的問題,車主完全可以憑藉證據予以澄清。 如果車主認為沒有違規,在申訴期間陸運廳可向車主出具有效期為30天的臨時車牌稅標誌,之後到事發管轄警署核實或者繳納罰款之後,可憑藉警署的證明文件或者繳納罰款單到陸運廳申領正式的車牌稅標誌。 同時還增加違規車主繳納罰款的渠道,目前在國家警察總署和泰京銀行的網站,均有給廣大民眾查詢交通違規紀律的網頁,並將從7月1日開始正式啟用。 2019年1月1日至今,警方一共開出交通違規發單625萬9727份,其中538萬6986份罰款單以郵寄的方式寄出,警員填寫發單87萬2741份。已經繳納罰款的為88萬7392份,占所有開出發單的16.52%;尚未繳納罰款的發單有537萬2335份,其中455萬7986份為郵寄罰款通知,警員填寫罰單81萬4349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