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秦盼達/曼谷報導】泰國憲法保護協會秘書長實素挽昨天(21日)向中選會提交申請,促請調查新未來黨黨魁塔納通借2億5000萬銖給新未來黨一事,因泰國憲法保護協會認為該行為涉嫌違反政黨條例,如果罪成,將面臨監禁和剝奪5年選舉權。 泰國憲法保護協會秘書長實素挽促請中選會調查新未來黨黨魁塔納通在駐泰外國記者協會泰國政治局勢座談會上爆料,曾借給新未來黨1億1000萬銖用來開展選舉拉票活動。而新未來黨發言人潘妮卡曾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新未來黨從塔納通納借了2億5000萬銖,而這筆借款是協議形式且還計算利息,所以泰國憲法保護協會認為該行為涉嫌違反政黨條例第66(1)和(2)項條款,規定個人或法人向政黨捐款的價值不得超過1000萬銖/年。如果經過調查確證構成違法,當事人將面臨監禁5年或10萬銖以下罰款,或兩項併罰,由法庭下令剝奪其5年選舉權。 此外,政黨條例第125項條款規定哪個政黨接受捐款的價值違反第66(2)項條款,將面臨100萬銖以下罰款的處罰,由法庭下令剝奪該黨黨魁和管理委員會的選舉權,期限為5年,超過規定的部分收歸發展政黨局。 實素挽還說,之前中選會公布的全國民代選舉支出的5項規定表明,政黨在民代選舉中的支出必須不超過3500萬銖、民代候選人拉票支出禁止超過150萬銖/人,但新未來黨稱借了塔納通1億1000萬銖以用來開展各項活動,所以超出中選會規定的支出,而且可能還涉嫌違反政黨條例第87、88、89項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