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葉爾挺/曼谷報導】商業部國際貿易廳長阿敦4日表示,歐盟委員會發布對化妝品管理條例的修訂規定,以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皮膚安全,新規定於今年5月22日生效,但正式執行則從今年11月22日起。 歐盟委員會對EU字第2019/680號、第2019/681管理條例的附件6(Annex VI)修訂,准許使用亞苯基雙-二苯基三嗪(Phenylene Bis-Diphenyltriazine)在防曬劑和其他化妝品的最高限量不超過5%;對附件2(Annex II)修訂,禁止使用鄰氯對苯二胺(2-Chloro-p-Phenylenediamine)及其硫酸鹽、二鹽酸鹽用於頭發、眉毛、睫毛等染料。 阿敦表示,過去3年,即2016-2018年期間,泰國出口化妝品、香皂和護膚產品到歐盟市場價值分別為51.568億銖、46.884億銖和47.703億銖,而今年首4個月,出口價值共計18.808億銖,同比減少32.99%。因此,提醒國內經營商要關注歐盟委員會對化妝品產品的新規定,及時調整產品配方以符合歐盟的最新規定,讓泰國產品符合歐盟新標準和保持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