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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銀清/曼谷報導】泰國名媛沃拉春2010年在廊曼收費高速公路(Don Muang Tollway)上製造一起追尾事故,造成9死4傷。隨著最近法庭審判細節公開,此事再度被推至輿論熱議之巔。因為這9年來,肇事者沃拉春不僅改名換姓嫁給有身分有地位的人,且從未執行法律判決,沒有支付受害者家屬一分一毫的賠償。 泰國日報電視台(Thairath TV)近日的一段視頻採訪,將9年前一場導致9死4傷的慘烈車禍拉回眾人視線,也引起了公憤。視頻採訪對象,就是當年車禍喪生的幾位受害者的親屬。他們表示,這9年來,他們從未得到過一分錢的賠償! 2010年12月27日,時年16歲、無資格考取駕照的名媛沃拉春駕車,在廊曼收費高速公路上,重重追尾一輛法政大學蘭實校區的客運麵包車,導致車上學生和工作人員9死4傷。沃拉春當時被控魯莽駕駛導致他人身亡罪。 2011年,沃拉春被增加幾項罪狀控訴,包括無照駕駛,魯莽駕駛致他人死傷、財產受損以及駕車途中使用手機等,並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後來,沃拉春以連續4年每年進行48小時社區服務為條件獲釋,並改名換姓。 再後來,受害者家屬聯名上訴,原告多達28人。2011年5月8日,最高法院判處沃拉春賠償每位傷者及死者家屬4000銖至180萬銖不等,總計應賠2600萬銖。然而,這9年來,所有受害者及其家屬都沒有得到哪怕1銖錢的賠償。 泰國日報電視訪談節目播出後,其中一名在當年車禍中受傷的人通過推特@tintinwaranyoo發帖表示,這些年來,他也沒有得到他應得的4000銖賠償金。他還發布了法院判決書照片,證明當時他還是法政大學一名3年級學生,也是那場慘烈車禍的親歷者。 圖片取自經理&曼谷郵報網 然而,該傷者表示,『沃拉春的律師卻跟他討價還價,企圖將賠償金降到最低,就像在現貨市場上買蔬菜和魚一樣』。 司法部副秘書長塔瓦猜表示,該部已準備好為此案原告提供法律諮詢。 泰國世界日報後續報導: 9年前撞死9人 名媛明天賠420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