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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基金是1973年石油危機爆發後成立的旨在能源價格上漲或波動之際穩定能源價格的基金,此外基金還可在發生能源危機時向替代能源如生物燃料(生物柴油和乙醇)提供補貼,以增加消費者的選擇。不過,在油價恢復正常後,生物燃料價格可能不再對消費者具吸引力,能源基金因此一直通過向生物燃料提供補貼以產生售價差異的方式發揮著穩定價格的作用。 將於2019年9月24日起生效的《能源基金法》規定,將在3年內減少對生物燃料的補貼,但當前仍尚未有明確的應對方針或措施。開泰研究中心預計,該法令初步將使生物燃料需求量出現下降,最終將導致某類生物燃料被淘汰。不過,導致生物燃料需求下降的因素還包括未來技術變化和環保措施。 在原油價格處於低位導致生物燃料失去價格競爭優勢的情況下,開泰研究中心估計油棕生物柴油供應鏈將面臨的風險是最大的,因幾乎一半的油棕產量為生物柴油產業所使用,同時作為另一主要市場的國內外食用棕櫚油市場也出現放緩,將油棕作為其他產業的生產原料以管理風險仍不是一個良好的解決辦法。不過,為解決生物原料的成本問題,可採取有利於促進品種選擇和改善種植系統的合同農業(Contact Farming),算是可減輕農民和能源生產商受到上述風險影響的另一方式。 從原則上看,減少價格補貼是必須採取的措施,以避免發生價格不公平的問題及確保市場機制妥善運行。不過,供應鏈內有關各方在有限時限內的調整能力也非常重要,政府部門因此應出台與局勢相符的各種應對政策或措施,制定減少生物燃料補貼的明確規定以及推出其他支持措施,包括改進替代能源發展計畫(Alternative Energy Development Plan)和能源效率計畫(Energy Efficiency Plan)。同時,還需根據國家的工業4.0發展戰略,引入農業生產創新以給農民帶來可持續的收入,確保有關各方順利度過調整期或受到最少的影響。(開泰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