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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江湖/曼谷報導】歷經15天的審議,民會會議昨天(22日)表決二、三讀通過民會開會規程法案,該法案聿192條款組成,作為會議召開各次會議時的規章制度。 民會從本月7日起審議民會開會的規程法案,昨天終於獲得二、三讀表決過關,其中三讀表決的支持票數為450票,僅一票棄權。當天的會議由民會第一副議長素察主持,並決定下周暫停召開民會會議,由於下周將在曼谷舉辦亞洲國會會議,許多民代應邀參加。 昨天的會議針對民會的小組委員會設立方式進行最終定案,規定由35個委員會組成,每一個委員會15人,合計將有525名民代和專業人員組成。新未來黨民代要求成立「多元性別委員會」,但未獲得民會多數人的同意,使該委員會流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