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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馬泰/曼谷報導】國內安全院昨天(23日)經過審核,確定在南疆3府實施的緊急狀態法再延長3個月時間,限定在9月20日至12月19日,方便治理機構在執行南疆治理工作時有法可依。 安全事務會議上,對目前南疆3府的治理狀況進行審議,根據實際需要決定再度延長於南疆3府地區實施的緊急狀態法期限,時間限定在9月20日至12月19日,但實施範圍並不包括北大年府邁蘭縣、也拉府拜東縣、陶公府素艾戈洛縣和素輦縣。 會議強調,持續實施緊急狀態法是為了促使治理機構在執行治理工作時有法可依,盡全力確保南疆3府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有效促進當地社會秩序維持在穩定狀態。 在延長實施緊急狀態法3個月之後,治理機構和國家安全院會針對局勢的發展,決定繼續在哪些地區持續實施緊急狀態法,以及在已能持續保持平穩狀態的區域取消緊急狀態法,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和民眾生活出行的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