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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為佛教作貢獻公會訊】泰國為佛教作貢獻公會主席、泰國弘揚佛教中心秘書長、泰國佛教徒機構聯合會主席通猜·葛沙軍上將,泰國為佛教作貢獻公會副主席劉振稟,泰國保護佛教中心副秘書長帕酷巴叻甲威越,汶趨·詩勒少將及泰國為佛教作貢獻公會理事一行於8月28日上午10時前往泰國政府官邸泰酷華大廈拜會泰國國務院事務部長貼旺·立巴攀洛閣下,榮獲主管國家佛教事務的國務院事務部長貼旺·立巴攀洛閣下接見並舉行會談,主席通猜上將及劉振稟副主席就泰國佛教的現狀及促進佛教發展提出一系列意見看法,敬向貼旺事務部長呈交文書求國務院就促進佛教的發展進行研究並給予支持,總共列出22項意見。 通猜上將代表泰國為佛教作貢獻公會向貼旺事務部長呈交的促進泰國佛教發展的文書中共列出22項意見,包括:1,請求政府支持3個重要佛教節日的活動,即萬佛節、三寶佛節、佛誕節,政府做為主辦單位,與佛教團體和佛教徒共同舉辦,政府每年給予活動預算。2,請求政府設立基金,用於支持舉辦國家級的佛教活動。3,請求政府提供預算,對合法註冊和有能力每年舉辦佛教活動的佛教團體給予支持。 4,請求政府對於佛教教育給予支持,支持佛教為所有學系的必修課,包括幼稚園,小學,中學,中專,大專及大學級別。支持國家級和地方級的佛教教育,提供預算支持促進佛教方面技能的計畫,使之能運用佛教知識並教導他人,如全國各地的教師、學生。5,培養青年履行佛教事務的潛意識,包括在課堂及具體實踐,如讓學生擔任佛教活動的主持人,舉行佛教儀式,誦經,請法,請戒等等。6,政府應支持所有佛教徒的泰國男人,按規定時間進行剃度,而不需要付出費用。 7,設立佛教的電視台,無線電台,有責任於傳播佛教,以及使得在國內外擁有各種各樣的傳播佛教的渠道,如社交媒體,紙媒等。8,解決荒廢佛寺的問題,使得荒廢佛寺有僧人常住修持,讓各府的府尹及僧侶委員會進行調查,解決問題,使荒廢佛寺成為可以舉辦佛教活動的場所。9,對各佛寺內部進行整頓秩序,成之變得有系統,包括管理,人事,財務,讓佛寺的俗家弟子照看使得佛寺按規章使用來自政府的錢財。10,請求政府支持佛教機構,負責佛教的部門及行政單位,尤其是內務部,考慮給予幫助及支持合法設立的佛教團體的預算,如有顯著成績的基金會,慈善會,公會,聯盟等等。 11,請求政府在全國各府支持設立土地面積50萊以上的佛教城。12,請求提供預算讓佛教團體的領導人前往膜拜參觀5處佛教聖地。13,請求考慮泰國的大乘佛教的剃度事項。14,請求考慮讓管理層的僧人及僧人助理成為政府工作人員及有月薪。15,研製有關對佛寺的實行規章,對於佛寺學校及看管佛教事務的政府單位,不應接受非佛教徒為這些單位的政府人員。16,制訂關於佛寺住持的履行權力的課程或手冊。17,調查研究恢復適合佛寺的風俗習慣,地方文化,以便舉辦相關活動。 18,請求研究有關僧人的違規行為,請以佛規為主進行裁判。19,舉行座談會讓各佛寺住持及佛寺助理瞭解與以往不同的責任和角色。20,請求政府制定政策以保護泰南3府4個縣的僧人。21,對於任命國家佛教事務處總裁,請求政府遴選尊重佛教、有信仰、有知識、理解佛教的人選,以便管理佛教事務能穩定及永續發展。22,請求政府邀請佛教領導人,有影響力的佛教徒參與制定維護佛教的政策和工作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