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秦盼達/曼谷報導】刑務廳長納叻表示,泰國總共引渡了1199名囚犯,特別是在2019財年引渡了106名來自14個國家的囚犯,從中國和日本引渡了3名泰國囚犯,可以說是成功地完成國際之間的囚犯引渡任務。 納叻透露,泰國在將外國囚犯引渡回其原籍國方面做得很出色,總共引渡1199名囚犯,在2019財年引渡106名來自14個國家的囚犯,在司法程序中起到促進和協調國際合作的作用,符合犯罪學和刑法學規定,通過引渡囚犯返回原籍國,讓其處於熟悉的語言、社交和文化環境中,且與家人建立的親密關係也是有利於讓囚犯獲得釋放的重要因素,可以讓其重返社會成為原籍國的好公民。 泰國已在《國際合作法》的框架內採取行動,執行1984年的刑事判決和《囚犯引渡協定》,泰國已與38個國家簽署雙邊合作,以及負責引渡的審查委員會,由司法部常務次長擔任主席,其他10名委員來自有關單位代表,共同審核引渡外國囚犯。 納叻還說,除了將外國囚犯引渡到其原籍國接受勞改之外,刑務廳還從中國引渡1名泰國囚犯和從日本引渡2名泰國囚犯返回泰國受刑,這是泰國與中國、日本簽署條約後首次引渡泰國囚犯回來接受處罰的案例。無論如何,刑務廳還有目標從其他國家引渡更多的泰國囚犯,目前正在與馬來西亞、烏克蘭協商簽署引渡條約,預計將在2020年內達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