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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葉爾挺/曼谷報導】泰國銀行黃培謙(培·黃帕功,Puey Ungphakorn)經濟研究所(PIER)一份研究報告指出,泰國經濟存在過度集中問題,500位持股最多的公司持股人,占有泰國經營公司總利潤的30%,人均擁有利潤30.98億銖,而500位持股最多持股人在全國經營總價值占有價值份額36%,凸顯泰國社會財富過度集中、分配不均的問題。 黃培謙經濟研究所高級經理格立樂指出,對全國88萬多家各領域註冊經營公司的330多萬個持股人的資料進行分析,發現全國各行業經營可劃分為9068個財團組合。這些財團組合在集團公司數量、資產價值和覆蓋行業等方面呈現多樣化,但多數財團主營業務由2-3個公司構成,只有13個財團的公司集團擁有公司數量超過100家。 研究發現國內經營活動中,在酒、啤酒和飲料生產批發經營領域中,財團資本過分集中問題非常突出,經營業主的過度集中帶來對生產的壟斷。以法人稅收政策調節商業領域的社會差距的操作,可能對依賴大型企業的業務生存的較小型公司的就業崗位和經營帶來負面影響。因此,合適的政策應是鼓勵市場競爭,以減少市場被少數經營商壟斷的現象,利於商業利潤分散給更多的生產商。 格立樂表示,鼓勵行業出現新玩家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政策,必須考慮扶持新玩家成為真正的經營業主,不是新企業業主仍是原來的老面孔,這樣才能形成真正行業競爭的局面。經濟領域經營業主的資金結構組合對國家總體經濟的發展具有多重意義,一是可測試出行業資本集中程度,而多家聯合經營的公司,由資本組合共同決策,分析資本集中問題時則要考慮資本組合的決策力度和作用,特別是同一資本組合在多個領域有經營活動和擁有多個公司的情況要深入進行分析。對於泰國而言,資本高度集中的行業有酒、啤酒和飲料的生產和批發行業。二是表明了經營家族的收入和財產分散情況,家族對公司股權的控制是對企業財富(corporate wealth)的一種控制。經濟學理論指公司利潤是控股家族財富的增加,雖然利潤仍未進行分紅折現,但可視為是該家族的收入之一。 研究結果顯示,2017年時,500位持股最多的公司持股人,占有泰國經營總利潤的30%,該利潤折算平均每人擁有30.98億銖。此外,該持股最多的500人在按財務賬上的全國經營總價值中,占有份額高達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