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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江湖/曼谷報導】最高檢察院接手警方偵辦的「曼谷-暖武里府連環爆炸案」,於本月6日向刑事法庭起訴3名嫌犯,涉嫌在今年8月1-2日期間,在曼谷的國家警察總署辦事處、國防部常務次長辦事處及正瓦他納路行政中心等地放置炸彈。3名嫌犯全都否認作案。該案警方查到有21人涉嫌參與,只抓獲3人,其餘18人可能潛逃出境。 最高檢察院副院長蓬猜指出,警方已於10月24日將曼谷-暖武里府連環爆炸案的偵辦結果和3名嫌犯移交最高檢察院,以進入起訴程序。最高檢察院則於本月6日將3名嫌犯移交法院,並正式起訴3人,包括22歲男子魯艾、27歲男子威丹以及27歲男子穆罕曼伊罕。3人都是南疆陶公府人士,被指控11項罪名,包括破壞社會秩序、恐嚇民眾、聚眾叛亂、故意謀殺、置炸彈未遂、造成公罪危險、破壞公共財物、非法攜帶爆炸物、非法持有軍需品等。 起訴書中指出,以上3名嫌犯夥同18名同夥,在今年7月31日至8月1日期間,在馬來西亞、泰南陶公府達拜縣以及曼谷市合夥密謀在曼谷及暖武里府等地的重要政府部門置炸彈,並自製7枚炸彈,這些炸彈的殺傷力在10-15米範圍。嫌犯將這些炸彈放置在政府公務部門前及人流密集的地點,企圖傷害無辜民眾,包括8月1日將兩枚炸彈放置在曼谷巴吞汪區拉瑪一路國家警察總署辦事處前,但被事先發現,警方及時清除了這兩枚炸彈。 該夥嫌犯8月1-2日期間還在暖武里府巴革縣國防部常務次長辦事處前放置了一枚炸彈,引爆炸彈發生爆炸,導致1人受傷。警方還調查發現該夥歹徒又在正瓦他納路崇聖行政中心的B大樓放置4枚炸彈,經核實發現該夥歹徒在曼谷地區進行類似的違法行為多達47次。而3名嫌犯被捕後,一直否認作案。 曼谷叻差拉披色路刑事法院已受理該案,並約定原告與被告及其律師於今年12月16日查證雙方證據。 此外,警方還公布在逃的18名涉案嫌犯姓名,並申請發出通緝令,雖然18人可能已不在泰國,但該案件的起訴有效期長達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