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梁婷婷/曼谷報導】國務院發言人娜叻蒙女士昨天(16日)透露,總理兼國防部長巴育上將指示如何使用社保基金才使其產生利益,並授權社保辦事處和相關單位研究可行性方案,如果遇到法律障礙應思考如何合理解決,為投保人和民眾創造最大利益。 娜叻蒙女士說,起初報告指出,1990年社保基金會法案未賦權社保基金會辦事處可以直接使用社保基金信貸,因為違背社保基金會宗旨,目的是向投保人支付補償金。根據泰國銀行法規條例規定,社保基金會不是金融機構,所以不能依照職責權利考慮信貸問題。 不管怎樣,她說,社保基金委員會可以考慮將基金投放到社保投資項目,將金錢存到參與項目的金融機構,再按照金融機構的準則進行放貸,或叫做間接社會信貸,但須依照合法規定和準則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