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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江湖/曼谷報導】最高法院選舉案件處昨天(2日)宣布,受理續審中央選舉委員會指控民政力量黨一名民代涉嫌賄選案,被告者為民政力量黨北欖府第5選區當選民代功詩威萊,因中選會獲得證據顯示,今年3月全國民代大選期間,該民代的拉票助選員在葬禮中贈花圈和贈禮金1000銖。 最高法院接到中選會的起訴文件後,初步檢查證據,並認為符合受理續審規定條件,因此予以受理續審,並向國會議長發文,提醒國會議長依照法律規定,對被指控的民代予以「停職」,直到法院判決定讞。 據中選會的指控文件,民代功詩威萊在大選前數天,其助選員在當地助選宣傳時,參加了選區內一名選民的葬禮,而且向其親屬贈送花圈,還贈禮金1000銖。雖然是很尋常的參與治喪行為,但在選舉拉票期間,候選人「不慎」獻金都會觸犯選舉法律。 如果民代功詩威萊被法院判決賄選行為成立,將被撤銷當選資格。但由於違法行為者是其助選員而不是其當選民代本人,這中撤銷資格裁決被稱為「發黃牌」,也就是被撤銷資格者仍然可以參加補選。最高法院選舉案件處約中選會及被告人於本月25日到庭首次審理檢查雙方的證據。 |